北京商報訊(記者⠥)嚴監管態勢不改,支付領域再現一張百萬級別罰單。3月11日,深圳市盛迪嘉支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盛迪嘉支付”)遭罰沒近740萬元一事在業內引發熱議。
人民銀行深圳市分行於3月10日更新的行政處罰信息顯示,盛迪嘉支付因5項違法行為被給予警告,沒收違法所得26675.98元,並處罰款737萬元。具體來看,盛迪嘉支付違法行為類型包括:違反商戶管理規定、違反清算管理規定、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、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、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或者為客戶開立匿名賬戶或假名賬戶。
同時,時任盛迪嘉支付總經理曾某洪被給予警告,並處罰款23.5萬元。

根據人民銀行官網,盛迪嘉支付成立於2013年,於2014年獲得《支付業務許可證》,當前公司業務類型為儲值賬戶運營Ⅰ類(原互聯網支付)、支付交易處理Ⅰ類(原銀行卡收單),後者業務覆蓋範圍為廣東省、北京市、上海市、海南省、廣西壯族自治區。2025年1月,盛迪嘉支付獲批增資至2.2億元。
本次受罰事宜中,反洗錢以及商戶身份識別、交易合規等違規事項也是第三方支付機構被罰的“重災區”。在處罰力度方麵,盛迪嘉支付違法所得不足3萬元,罰款金額卻高達737萬元。北京商報記者進一步對比發現,早前領到年內最大金額罰單的北京雅酷時空信息交換技術有限公司,合計遭罰沒約1199萬元,其中包括違法所得475萬元以及罰款金額724萬元。
針對這一情況,博通分析金融行業資深分析師王蓬博認為,罰單金額遠高於其違法所得,反映出違規行為性質嚴重,監管更側重於處罰警示。盛迪嘉支付所涉的違規問題,特別是與身份不明客戶進行交易,都可能涉及洗錢風險、資金安全問題以及對金融秩序的潛在破壞,因此監管機構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加大懲戒力度。
“罰單延續‘雙罰製’,旨在強化具體到人的責任追究。”王蓬博補充稱。
針對這一罰單所涉及的具體情況、最新整改進度以及後續合規計劃,北京商報記者向盛迪嘉支付方麵進行采訪,截至發稿,未收到公司回複。
回歸到支付行業的處罰方麵,北京商報記者梳理發現,2025年以來,人民銀行持續強化對支付機構的監管力度,罰單數量與金額同比顯著增長。據不完全統計,截至3月11日,年內至少已有15家支付機構收到16張罰單,累計罰沒金額突破4100萬元,其中千萬級罰單2張,另有至少10張罰單罰沒金額超過百萬。
而從違法事宜以及處罰力度來看,年內人民銀行披露的支付罰單也呈現了新的特征。從僅有“警告”字樣的處罰再到“警告、通報批評”的表述,反洗錢、商戶管理等“痼疾”之外,網絡安全也成為監管關注的重點,這些均被認為是釋放了支付行業從嚴監管的新信號。
在王蓬博看來,年內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有了更多震懾舉措,例如“通報批評”會對被處罰機構的市場形象帶來更大的負麵影響。這些變化清晰地表明了人民銀行震懾違規機構,維護支付市場秩序、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意願和決心。同時,監管部門對支付行業的監管正在覆蓋支付業務的各個環節。整體來看,嚴監管持續,監管內容更加細化和嚴格,人民銀行對支付行業的管理將更加深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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